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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據新華社廣州2月14日電 廣東省委14日通報稱,嚴小康在任東莞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期間,沒有正確履行職責,致使東莞市涉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,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。廣東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,對嚴小康進行問責,免去其東莞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職務,按有關法律規定商務中心辦理。  (原標題:東莞公安局長被免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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